2009年2月5日 星期四

「國際接軌 權利躍進」研討會發表「促進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落實宣言」

聯合國「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」

(The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),

2006年8月在108個締約國同意下通過,並於2008年5月3日正式生效,成為21世紀第一個人權公約。這也是第一部保護身心障礙者權利且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公約,強調身心障礙者要與一般人同樣受到公平機會待遇,充分享有參與公民、經濟、政治、社會和文化生活等各個層面的權利和自由。此外也確立身心障礙者的人權地位及國家政府的責任與義務。

(圖:國內外貴賓討論國際合作宣言內容)

  推動公約的落實,已成為世界各地身心障礙福利界的目標。雖然台灣非聯合國的會員國,但是台灣的身心障礙團體認為人權是普世的價值,應該和國際接軌。殘盟與伊甸在2008年12月8-9日合作舉辦的「國際接軌‧權利躍進」國際研討會中, 9位來自瑞典、澳洲、日本、泰國、韓國、新加坡、香港等國家的身心障礙者及倡權團體代表,與台灣的主辦單位共同簽署了 “促進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落實宣言”,承諾將組成國際合作平台,共同推動及監督公約的落實。主辦單位也將此國際合作宣言譯成聯合國使用的六種官方語言 (中文、英文、法文、俄文、西班牙文、阿拉伯文),期盼有更多世界各地的組織加入

(圖:國際合作宣言通過後國內外貴賓合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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